台灣擁有揚名世界的好山好水,多元且複雜的生態環境,非常值得推廣生態旅遊,但許多人仍對這個名詞感到模糊,到了各個國家公園或景點大多只是走馬看花,而無法對於特殊的生態景觀產生共鳴。如能對生態旅遊有所瞭解,除能增進旅遊情趣,甚可推動國人保育觀念的增進,使台灣長期以來為人詬病的環境保護問題能夠獲得改善。
根據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蔡泉宏所述:
生態旅遊產生的時代背景是在經濟落後的地區,首先發展起來的。這些地區在傳統旅遊形式的影響下,其生態環境受到嚴重破壞,迫使各國政府意識到,不能再靠濫伐森林和濫殺動物來發展旅遊業。因此,為了解決旅遊從業人員的就業問題,兼顧環境保護與利用,被迫提出生態旅遊這一專門旅遊形式。
故生態旅遊為奠基於保護環境,而又利用環境創造新型態的觀光模式,並可兼得經濟發展的目的。
而隨著各國開始推動此種旅遊模式,生態旅遊便在全球蔚為風潮,台灣也不落人後,陸續設立國家公園以及國家風景區,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於2003年底也提出「生態旅遊白皮書」,其生態旅遊的定義涵蓋下列八項,若其中之一不符合,就無法算是生態旅遊。
(一)必須採用低環境衝擊之營宿與休閒活動方式
(二)必須限制到此區域之遊客量(不論是團體大小或參觀團體數目)
(三)必須支持當地的自然資源與人文保育工作
(四)必須儘量使用當地居民之服務與載具
(五)必須提供遊客以自然體驗為旅遊重點的遊程
(六)必須聘用瞭解當地自然文化之解說員
(七)必須確保野生動植物不被干擾、環境不被破壞
(八)必須尊重當地居民的傳統文化及生活隱私
台灣師大地理系副教授廖學誠對生態旅遊做了如下的解釋:
旅遊有教育的功能,要讓民眾了解台灣生態之美、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影響、遊憩與環境的關係等,最重要的是讓民眾瞭解到遊憩活動不是為所欲為的,而需遵守一定的遊戲規則,對當地環境、人文抱持最大的尊重態度。
從上述三段引述對生態旅遊的定義而言,生態旅遊為以生態保護為前提,使民眾有「親土」機會的旅遊模式。
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也對生態旅遊有詳盡的解釋,更特別針對台灣特有的海洋文化做了一系列的介紹,例如賞鯨、摸蜆、牽罟等活動,用眼睛欣賞海岸風光的同時,不妨以親身體驗的方式瞭解台灣沿岸的生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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